曾任行政院科技政委、本身專研科技法律的長風基金會執行長蔡玉玲表示,現代科技的進步速度快,IOT (物聯網) 讓智慧醫療變成可能,AI (人工智慧) 讓醫療診斷的速度更快, VR/AR (虛擬實境) 成為醫護人員訓練的輔助工具。當產業及人類的行為因科技而有重大改變時,法律應該要跟上時代的轉變,才能讓更多人受到服務。蔡玉玲以「遠距醫療」為例,指出如果可以解決距離的問題,就可解決醫療資源不均衡的現象,但受限於《醫師法》第11條,最高法院對於「親自診察」的見解,加上「通訊診察」的但書,仍僅有偏鄉及符合特定條件的地區能接受遠距醫療。
在醫療科技發展中,資料量是一大關鍵,而我國因推行健保制度多年,有一套非常完整的醫療資料庫,是能與他國競爭的優勢之一。蔡玉玲指出,雖然曾有研擬「醫療資訊安全與隱私保護指導綱領草案」,衛福部也有在推醫療資訊的普及化,但可惜到現在仍沒有具體的推動。
另一方面,醫療個資屬於敏感資料,需進行去識別化才能發揮作用,蔡玉玲以日本去年推動的「次世代醫基盤法」為例指出,日本對醫療資料進行加工、匿名化後,可依照法定程序提供政府、研究機關及製藥公司使用,但在台灣還需事先針對去識別化的程度、標準的建立及達標的判斷進行全盤討論,且無依法令SOP可依循。
蔡玉玲強調,法律最終在規範人的行為,但當人的行為因為新科技而產生重大改變時,法律也應隨時代與時俱進、跟著調整改變,醫療與科技才能夠相互結合發展。